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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区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申办费用
根据《计算机软件大连版权登记办法》第六条: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查询人应当第十条软件登记档案查询方式包括:(一)通过中心网站公告栏查询;(二)软件登记电子档案查询;(三)软件登记纸质原始档案查询。
按照下述规定办理查询手续:(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查询的,应当填写《查询申请表》,并持身份证件、工作证或单位介绍信办理。软件登记人查询和复印自身登记文件的,还应当提交软件登记证书原件。(二)司法机关因执行公务查询、复印和借阅登记档案的,承办人应当填写《查询申请表》,持单位介绍信或公函及工作证办理,复印和借阅登记档案的,应当经中心软件登记部负责人、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三)中心软件登记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借阅登记档案的,应当填写《借阅档案申请表》,经过软件登记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办理。
第十二条查询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查询人应当在档案管理员陪同下在登记大厅查询窗口区域阅览或摘录登记档案。复印纸质原始登记档案和打印电子登记档案应当由档案管理员完成。(二)查询纸质原始软件登记档案的人员,禁止在档案材料上修改、涂抹、标记等。(三)查询人违反上述规定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拒绝提供查询;造成损失的,查询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对于符合查询规定的申请,中心应在受理查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查询费支付标准:(1)计算机信息库查询费:a、题录库查询:检索登记库中某类软件目录.最近5年信息:每题100元,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30元;追溯查询(5年前):每题150元,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50元.b、文摘库查询:查询某个软件的简介文摘.最近5年信息:每题2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追溯查询(5年前):每题3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c、著作权概况查询:查询某个软件著作权情况.最近5年信息:每题20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追溯查询(5年前):每题25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2)纸介质查询费对指定登记号的档案进行查阅,每件收费2元.如需复印加收复印费.
作者完成一部小说的编写,是否一定需要进行作品大连版权登记才能获得作品保护呢?作品著作权登记有哪些方面的作用和好处呢?什么是作品著作权登记?
作品著作权登记,是指作品著作权人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依照有关规定,向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将作品及其权利登载于登记簿的行为。我国《著作权法》采取著作权自愿登记制度,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即自动产生,不以登记为条件。
实践中,不少著作权人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为确权的便利,仍会进行著作权登记。作品著作权登记有什么作用好处?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均不受影响。顾问建议创作者进行作品著作权登记,登记作品著作权有以下八个方面的好处和作用。
1)在发生著作权纠纷时,是主张权利的有力武器作为著作权归属的初步证明,除非有其他足以推翻著作权登记证书内容的相反证据,否则,司法、行政或其他有权机关可以采信著作权登记证书上的记载事项,从而大大降低相关权利人的举证难度。这一初步证据可以因相反证据而被推翻。例如,若有证据证明与著作权登记证书上载明的著作权人无关的主体,在著作权登记证书显示的作品完成日期之前,已经完成了作品的创作,则可推翻著作权登记的证明力。2)版权转让许可时作为权利证明在进行版权转让、授权许可等版权交易活动时,作为权利证明,能提高交易的安全性,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
3)著作权质押融资时的证明材料在著作权质押融资时,是质押融资法定环节质押登记的一个重要材料,也是评估机构评定著作权价值的重要的证明文件。
4)权利维权的有效证明文件作为权利证明,通常是著作权人启动反盗版维权行动的前提。目前,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是电商平台上被广泛采用的一种有效的著作权权属证明文件。
5)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需要的证明文件是其他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要求提交的证明文件。如作为公检法等司法机关、著作权及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备案证明、公司上市资本的证明、授权播放境外电影、电视剧等作品的对外付汇的证明文件等。
6)获得政策优惠或补贴根据中央或一些地方、地区的产业政策,企业著作权人可以享受税收优惠、财政补贴、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等方面的政策优惠或支持。
7)企业创新能力的证明作为国家权威部门发放的证书,其是展现权利人竞争力的标志,是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可以增强企业市场的有效竞争力。
8)职称评定证明文件在评定职称时,作为国家权威部门发放的证书,可以作为著作权人一项重要创新成果的证明文件。
如何保护原创的软件著作权在谈到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时候,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是:谁享有软件著作权。
一、先看看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小结一下: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著作权归作者,不论作品是否发表,不论作品是否登。那么问题来了,既然不管软件大连版权登记与不登记,法律都保护软件著作权,那还登记做什么,不是多此一举吗?让我们再看看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年)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小结一下:意思就是我还必须证明我是软件著作权的权利人,要不然谁凭什么相信你?那我要怎么证明软件著作权是我的呢?再看一下法律规定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二)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三)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
(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
(五)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小结一下: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书证明力最大,通过国家机关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就可以证明软件著作权的归属。看一下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样本吧,证书上有软件名称,有权利人,这下可以放心了。那我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就可以了。
问题看起来是这样的,但是,仔细的人会再问一个问题,证书上有软件名称,但软件名称相同的软件可能有很多,我的软件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问得很关键,而且在发生了下一个变化后这个问题就变得更关键了。看看发生了什么变化: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为了统一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特作如下决定:
一、当事人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二、当事人对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三、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上述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调解书,依法申请再审、抗诉等,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最高人民法院也可以依法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四、本决定施行满三年,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本决定的实施情况。
五、本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小结一下:软件著作权登记纠纷上诉直接到最高人民法院,软件著作权登记上登记的软件到底是什么,在上诉案件统一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后,必然会变得更加重要。
结论:在软件著作权机制变革后,我们不仅在关注软件著作权是我的,还必须关注:我的软件著作权所对应的软件到底是什么。
负责完成本软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是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开发的软件。一般来说,合作开发者签订的书面合同约定了软著作权的归属,开发者可以对开发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一般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书面合同约定了软件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的归属和行使,一般由国家机关和按照项目转让或者合同约定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确定。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在条例规定的保护期内,著作权由承担权利和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未承担权利和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国家享有。软件著作权由承担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应当开发。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任职期间开发的软件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
著作权由所有联合开发商共享,不得协商一致行使;无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阻止对方行使转让权以外的权利,但建议将收益合理分配给所有联合开发商,委托开发。是否符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可以分为以下几类,自主开发:这种开发是比较常见的情况!其他人委托的软件。一般来说,软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书面合同约定。没有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著作权人属于委托人和国家机关开发的软件。联合开发的软件可以单独使用的,开发者可以独立享有各自开发部分的著作权,行使著作权时,不得延伸到联合开发的软件的整体著作权,如果联合开发的软件不能单独使用的。
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时,接受任务的人不能是自然人,只能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当然,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对完成的软件负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还是根据自身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负责软件的自然人,合作开发。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开发的软件。一般情况下,共同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软件著作权归属,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软件著作权归属。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人们对日常生活中的知识产权问题越来越关注,特别是对于这个问题,请大家关注小编。软件版权可以继承。
软件著作权属于自然人。在自然人死亡之后。在软件著作权保护期内,软件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或者终止后,软件著作权法继承人可以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署名权以外的软件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软件著作权是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为工作中明确定义的开发目标开发的软件是参与工作活动的预期或自然结果。由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特殊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开发的、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是否可以奖励开发软件的自然人呢。继承和转移。著作权的归属和行使一般由国家机关和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约定确定。这里我们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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