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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景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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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软件著作权代理哪家好?
如今,盗版在市场上随处可见。盗版的出现不仅影响了公众对一件作品的体验,也给作品的创作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因此,尽快申请版权保护是创作者保护自己作品的最佳方式。那么汇编作品版权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文件呢?以下是版权代理对这方面的详细回答。
一,汇编作品版权登记需提交的文件。
1.填写申请表/作品登记表/权利担保书各一份,并提供作品的原件及复印件、作品简介(说明创作构想、作品的主要特点和内容等)。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登记时,版权人应提供版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如版权人及创作者为公司,则应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及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注册合作作品的,还应当提供合作作者身份证复印件(以合作作者为单位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或者法人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者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5.申请注册职务作品的,应提供作者身份证复印件、版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复印件及版权归属证明复印件。
6.申请美术作品和照片作品登记,除须提交上述有关资料外,还须提交两张作品照片(3R以下,可用电脑打印),一张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的空白处,另一张贴在上面,另一张贴在资料上。
二,汇编作品的大连版权登记及保护时间。注册机构受理汇编作品版权注册申请后5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果作者是个人保护期,死亡50年。如为法人作品,汇编作品在出版后50年内享有注册版权保护。如果没有出版,则完成50年。著作权登记是为了维护作者的权益,无论是汇编作品、美术还是音乐,都是著作权登记保护的对象,大家也要支持正版,杜绝盗版,支持版权作者维权!
大连版权登记本身是为了保护创作者的权利,如果作者发现自己的作品版权被抢先登记,只要举证证明该著作权的归属另有其人,被抢先登记的著作权是可以被撤销的。
申请撤销侵权人的版权登记要这样做,证明自己是真正的著作权人,同时,提交异议申请书,申请撤销侵权人的版权登记。申请撤销侵权人的版权登记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原作者需要准备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自己,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作品构思、手稿、底稿、存图、时间节点证明等。所以对于创作者来说,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在创作过程中,尽可能地保存好自己的一些创作过程,比如图稿、创作手札等;
2、完成作品后,及时做好版权保护,尽早申请版权登记;
3、发现作品被侵权后,保持冷静,通过截图、录屏等方式存档对方侵权的证据,再采用合法手段进行维权;
4、可以考虑和第三方版权管理服务平台合作,搭建自己的版权资产库,防止自己的内容被侵权。如果发生版权被抢先登记的情况,可以选择以下几种做法:
◆方法一:委托代理机构办理1、签署商标/版权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3、由代理机构代异议人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方法二:直接到版权局/产权保护中心办理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2、在登记厅提交申请书件;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方法三:通过邮寄书件办理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2、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版权局/商标局。著作权虽然是自愿登记,作者拥有自己作品版权,这件事本身不受登记影响。
但是,及时进行登记确权,可以明确自己的版权归属,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版权纠纷,还有利于作品传播和实现商业价值。
怎么办理软件著作权?又有哪些好处?
虽然说作品自创作之日起就自动拥有著作权,但为自己的作品登记下著作权就能多一层保障,要是发生著作权纠纷时可以充当证据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那么怎么办理软件著作权呢?又有哪些好处?如何办理软件著作权?
一、填写申请表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陆,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在线打印。
二、提交申请文件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纸质登记申请文件。
三、登记机构受理申请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发放补正通知书。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根据补正通知书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符合《计算机软件大连版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四、审查经审查符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不符合规定的,发放补正通知书。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根据补正通知书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符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五、获得登记证书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或代理人可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查阅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在查阅到所申请软件的登记公告后到版权登记大厅领取证书。申请人或代理人的联系地址不在版权登记大厅本地的,将按照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地址邮寄证书,请务必在申请表中填写正确的联系地址。
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好处1、可以帮助著作权人确定权利归属。2、可以在作品被侵权时,能够进行维权。3、软件著作权登记也能保护权利人的相关经济利益。软件著作权登记可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诉讼中,原告常常需要拿出原稿、原件、创作行为的证明材料、受让或许可使用的合同等作为权属证据。对一些没有发表或不为人熟知的作品要拿出相关原件或合同相对困难,而著作权登记内容,如著作权证书可起到类似证明作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已将著作权证书作为证据采用。
漫画小说中的虚拟人物能够获得版权保护吗?
如今的科技发达,推动着各个产业的发展。例如各种漫画、小说甚至是游戏中的虚拟人物被刻画的越来越真实。因此也备受喜爱者追捧,各种人物周边、cosplay应运而生。就着这个话题,小编就跟大家探讨下这些虚拟人物能够获得版权保护吗?其实,现在对于虚拟人物是否能够获得保护一直都没有确切的说法,但却有一个基本的共识:只拥有名字是不能享用权利的。
如果虚拟角色成为了作品的实质要素,便具备了识别作用和原创特征,就应该取得著作权的保护。不过在实际中,有着不同的表现。常常是虚拟人物的形象通常能够获得著作权保护,而名称却很难单独被认定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而虚拟人物的名称如此难以获得著作权保护的主要因素在于:独创性的问题。因为一个角色的名称通常只是文字的简单构成,如果要根据独创性的要求,那么简单的文字、称谓等在没有其他素材的搭配时,是无法体现出思想或者情感。这就与著作权保护客体要求要表达一定的思想情感产生冲突了。这时候有人会说,有些著名的人物名称,被大众所熟知,根本不需要其他素材的配合一听到名字就马上想到角色形象,为何还是不能获得著作权保护呢?
那是因为该名称在大众心中形成了深刻的印象,通过名称可以联系到该虚拟人物甚至是整个作品的情节。但是,这只是大众通过认知从而联想产生的。在现实中,虚拟角色名称依旧是一个概念。而著作权对于概念一般是不予保护的。如果真的想让虚拟人物名称获得著作权保护,那么就得先解决上文说到的独创性问题。当虚拟人物名称具备了独创性,就可以被当做作品从而获得著作权的保护。但如何衡量名称的独创性,并没有准确的判断标准。所以,对于虚拟人物是否能够获得著作权保护还是一个大难题,特别是对于名称的保护。那些能够获得保护的仅仅也只是个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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