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文字版权代理如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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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文字版权代理如何选?

作者:大连景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07 08:48:32

版权和商标的关系和区别

商标受《商标法》保护,而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每一部法律所保护的重点和内容并不一样。《商标法》立法目的明确说明其作用是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进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的质量,维护商标的信誉,以保证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简单的说商标就是为了在商业上的使用,区别商品来源的一个标识,他往往承载着的是经营者的信誉、商品质量等,人们常说的认牌购物即源于此。

《著作权》法立法目的是为保护文字、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应该享有的权益,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简而言之为保护在文字、艺术和科学领域中具有自己独特创意,体现智慧结晶的作品和创作人。所以,含有艺术创意的商标注册与该图案的版权登记二者是有本质区别的。

著作权与商标权尽管均属于知识产权,但二者有许多区别。

(1)著作权的主体既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既可以是作者本人,也可是其继承人或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有时还可以是国家。商标权的主体主要是法人,公民个人如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则必须是个体工商业者。国家不能成为商标权的主体。

(2)著作权在我国同其他大多数国家一样,都是在作者的作品创作完成之后,即依法自动产生,而不需要经过任何主管机关的审查批准。而商标权在我国实行的是注册在先原则,只有经过最先申请注册并获主管机关的审查核准后,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

(3)著作权的对象是作者所创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是有形资产。而商标权的对象是以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注册商标,属无形资产。对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4)著作权依“自动保护”原则自动产生,不需办理任何法律手续,即可受到法律保护。但商标权的取得必须由申请人申请,并获商标局核准注册方能产生。

(5)在权利的独占性方面,著作权中两人分别独立完成同样的作品均可获得著作权,商标权则具有相当强的排他性,不仅不能出现保护范围相同的相同商标,而且不能出现保护范围相同的近似商标。对于驰名商标,权利的独占性更为明显。

(6)著作权的客体作品,一旦超过法定有效期限,进入公有领域,人们即可不经过权利的许可,不支付任何报酬而使用它们。商标权则不同,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权有效期为10年,但有连续续展的规定,实际上我国对商标权提供了无限期保护。

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著作权丧失,作品进入公有领域。这也是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这一法律特征的体现。

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根据作品性质和著作权主体的不同,其保护期规定如下。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

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

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3.特殊作品的期限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j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确定身份的情况。如在50年内确定了作者,则其著作权的保护期按所述之规定。

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的办理流程如下:①申请者递交材料②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的齐备与否,进行审核③申请者交付登记申请费④登记机关收到费用后发放受理通知书⑤登记机关在受理后30日内对申请材料的正确与否,进行形式审核⑥登记机关向申请者送达发放登记证书通知或送达不予以办理登记的通知⑦申请人领取登记证书或退回的50%申请费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是怎样的呢?

许多人对此可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的界定

1、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属于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2、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

3、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

4、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5、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一)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二)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三)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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